针对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9 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情况,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,要求依法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,严肃事故查处。
一是吊扣安全许可证。通知要求,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(以下统称安全许可证),且事故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:发生3 人以下死亡事故的,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1 个月以上6 个月以下;在动火、进入有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发生3 人以下死亡事故的,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2 个月以上6 个月以下;发生较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 次3 人以下死亡事故的,要依法暂扣其安全许可证3 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;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及一年内发生2 次较大事故的,要依法吊销其安全许可证。
二是停产关闭。通知要求,对事故调查认定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: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,停产整顿后须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。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,要报请有关地方政府予以关闭,对取得安全许可证的企业还要依法吊销其安全许可证。(国家安全监管总局)
评论加载中...
|
中国涂料杂志社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
Copyright © 1985-2014 by m.blogwhd.cn.
all rights reserved